不孝完淳今日死矣!以身殉父,不得以身报母矣!痛自严君见背,两易春秋,冤酷日深,艰辛历尽。本图复见天日,以报大仇,恤死荣生,告成黄土;奈天不佑我,钟虐先朝,一旅才兴,便成齑粉。去年之举,淳已自分必死,谁知不死,死于今日也。斤斤延此二年之命,菽水之养无一日焉。致慈君托迹于空门,生母寄生于别姓,一门漂泊,生不得相依,死不得相问;淳今日又溘然先从九京:不孝之罪,上通于天!
呜呼!双慈在堂,下有妹女,门祚衰薄,终鲜兄弟。淳一死不足惜,哀哀八口,何以为生?虽然,已矣!淳之身,父之所遗;淳之身,君之所用。为父为君,死亦何负于双慈!但慈君推干就湿,教礼习诗,十五年如一日。嫡母慈惠,千古所难,大恩未酬,令人痛绝。——慈君托之义融女兄,生母托之昭南女弟。
淳死之后,新妇遗腹得雄,便以为家门之幸。如其不然,万勿置后!会稽大望,至今而零极矣!节义文章,如我父子者几人哉?立一不肖后如西铭先生,为人所诟笑,何如不立之为愈耶!呜呼!大造茫茫,总归无后。有一日中兴再造,则庙食千秋,岂止麦饭豚蹄,不为馁鬼而已哉!若有妄言立后者,淳且与先文忠在冥冥诛殛顽嚚,决不肯舍!
兵戈天地,淳死后,乱且未有定期。双慈善保玉体,无以淳为念。二十年后,淳且与先文忠为北塞之举矣!勿悲勿悲!相托之言,慎勿相负!武功甥将来大器,家事尽以委之。寒食盂兰,一杯清酒,一盏寒灯,不至作若敖之鬼,则吾愿毕矣!新妇结褵二年,贤孝素著。武功甥好为我善待之。亦武功渭阳情也。
语无伦次,将死言善。痛哉痛哉!人生孰无死?贵得死所耳!父得为忠臣,子得为孝子。含笑归太虚,了我分内事。大道本无生,视身若敝屣。但为气所激,缘悟天人理。恶梦十七年,报仇于来世。神游天地间,可以无愧矣!
译文
不孝完淳而今死了!以身体奉献给父亲,不能再以身体来报答母亲了。自从父亲离我而去,悲痛地过去了两个年头。怨恨惨痛越积越深,历尽了艰难辛苦。本来希图重见天日,以报大仇,使死者得到赠恤,生者获得荣耀,向九泉之下的父亲报告我们的成功。无奈上天不保佑我们,把灾祸集中于明朝,一支军队刚一起来,就立即被粉碎。去年的义举,我已自以为非死不可,谁知当时不死,却死于今天!短短地延续了两年的生命,却没有一天得以孝养母亲。以致尊贵的慈母托身于空门,生母则寄生在异姓之家。一门漂泊,活着不能相互依靠,有人死了也不能相互安慰,我今日又奄忽先赴九泉,不孝之罪的深重,连上天都已知晓了。
夏完淳十四岁即随父亲夏允彝、老师陈子龙参加抗清活动,父亲殉国后,又佐吴易在太湖起义。永历元年(清顺治四年,1647年)七月,他被捕,械送南京;九月就义,年仅十七岁。夏完淳在南京狱中时,他自知必死,也怀着视死如归的精神,但“以身殉父”,却不能“以身报母”,留下许多遗憾,于是写下了《狱中上母书》——这一封写给嫡母盛氏的诀别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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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文共五段,第一段申诉与母诀别的原因,中间三个段分别从三个方面立下遗言,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,嘱咐安排家人的生活和自己的身后事,最后一段抒发与母诀别的慷慨之情。全文条理清晰,层次分明,悲壮苍凉,一唱三叹,雄强恣肆,感人至深。
首先触动读者的,是夏完淳“不得以身报母”的遗恨。他想到,“慈君推干就湿,教礼习诗,十五年如一日;嫡母慈惠,千古所难。大恩未酬,令人痛绝”。这是对双慈养育之恩的崇高礼赞,也越发映衬出作者“大恩未酬”的负疚之情。有道是,“谁言寸草心,报得三春晖”,慈母的恩惠,本来就难报于万一,更何况夏完淳又自感“菽水之养无一日”。做儿子的除了自省和自责之外,看来是
万安县有卖酒者,以善酿致富。平生不欺人,或遣童婢沽,必问:“汝能饮酒否?”量酌之,曰:“毋盗瓶中酒,受主翁笞也。”或倾跌破瓶缶,辄家取瓶,更注酒,使持以归。由是远近称长者。
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,相对咨嗟。卖酒者问曰:“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?”聚饮者曰:“吾侪保甲贷乙金,甲逾期不肯偿,将讼。讼则破家,事连吾侪,数姓人不得休矣!”卖酒者曰:“几何数?”曰:“子母四百金。”卖酒者曰:“何忧为?”立出四百金偿之,不责券。
客有橐重资于途者,甚雪,不能行。闻卖酒者长者,趋寄宿。雪连日,卖酒者日呼客同博,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。客多负,私怏怏曰:“卖酒者乃不长者耶?然吾已负,且大饮啖,酬吾金也。”雪霁,客偿博所负,行。卖酒者笑曰:“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?天寒甚,不名博,客将不肯大饮啖。”尽取所偿负还之。
术者谈五行,决卖酒者宜死。卖酒者将及期,置酒,召所买田舍主毕至,曰:“吾往买若田宅,若中心愿之乎?价毋亏乎?”欲赎者视券,价不足者,追偿以金。又召诸子贷者曰:“汝贷金若干,子母若干矣。”能偿者捐其息,贫者立券还之,曰:“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!”其坦然如是。其后,卖酒者活更七年。
魏子曰:吾闻卖酒者好博,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,喧争无家人礼。或问之,曰:“儿辈嬉,否则博他人家,败吾产矣。”嗟乎!卖酒者匪唯长者,抑亦智士哉!